证明办理
办理中英文成绩及学历、学位证明须知 受理对象:本校各类应届、往届毕业生及在校生。 受理内容:中英文成绩单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辅修证书等。 注意事项: 1、办理者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,代办人除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外,还应出示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证件复印件,也可将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证件的扫描件事先发至我馆信箱。 2、在校本科生出具中、英文成绩证明,需由本人提供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的中文成绩原件;在校研究生出具中、英文成绩证明,需由本人提供加盖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公章的中文成绩原件;办理毕业证书
2020-11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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